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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盧裕科命令社會人員將兩堆泥土放置在展廳門口。

網友 反腐與維權 還稱, 大良派出所警察對車行的求助置之不理,主要是業主和該所的個別警察走得很近,雖不好說是貓鼠一窩、警匪一傢,但業主用利益鏈將該所的個別警察捆綁在一起則是用不著過多質疑的事實。有瞭警商勾結,該所警察自然就會姑息、放縱業主的聘請涉黑人員的 黑侵 行為。我想,在全國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電視電話會議召開之前, 立而不偵 或許在公安部門不算個大不瞭的問題,但此次會議之後就成為不可原諒、必須追責的問題瞭,大良派出所警察不識時務,仍然對車行的報警求助做冷處理,莫非想當個因頂風違紀、有案不立被查處的反面典型?作為 一把手 的該所所長是否該承擔主體責任?司法不作為的警察和領導是否該接受問責追責?

2017年8月21日,在盧裕科尚未向盛寶行公司提交2017年8月的租賃發票,且在未與該公司溝通、催告的情況下,盧裕科向盛寶行公司發出《律師函》,函告因盛寶行公司存在逾期支付租金超過10日的違約情況,要求解除《租賃合同》、沒收保證金、盛寶行公司收到函5日內清空廠房交還於盧裕科。



盛寶行公司黃先生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盧裕科為瞭達到漲租目的,通過各種不法手段企圖逼迫他公司就范。請求媒體介入並監督當地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查,追究盧裕科等人的涉刑責任。



7月17日,記者在盛寶行公司展廳外看到,整個展廳外面已被數米高、數十米長的鋼管鐵架圍瞭起來, 佛山盛寶行 五個大字仍聳立在展廳前的空地上,似乎在訴說著該展廳曾經的繁榮。展廳內的桌椅、地板、植物葉子,均覆蓋瞭一層厚厚的灰塵。

回顧:雙方守約9年

隨即,盛寶行公司與盧裕科進行交涉,並於次日(2017年8月22日)轉賬支付瞭租金75000元。但是,盧裕科態度絕然,並於8月23日退回該月租金。8月26日,盧裕科發出《撤場公告》,強硬要求盛寶行公司撤出展廳,至今一直回絕與該公司協商、溝通。

變臉:發《律師函》、《撤場公告》,拒絕協商

2013年3月29日,雙方簽訂《租賃合同》。該《合同》約定:盧裕科將坐落於廣東公路新松路段29號地塊前排展廳租給盛寶行公司作營業等商業用途,面積約586平方米,租期從2013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租期內,每月租金60000元,租金按月支付,每月五日前賃盧裕科開具的租賃發票付清該月租金,盛寶行公司還向盧裕科支付保證金156000元。



盛寶行公司在《民事起訴狀》中稱,盧裕科怠於履行維修義務及出具租賃發票義務已構成違約,盧裕科要求盛寶行公司在尚未收到租賃發票時支付當月租金違反合同約定,盧裕科以盛寶行公司逾期支付租金為由解除合同的主張缺乏事實與法律的依據。


我公司明確表示合同期未滿,要求嚴格按照雙方簽訂的合同執行,拒絕無理漲租金的要求。盧裕科被我司拒絕漲租金後,從2017年9月20日至今,已多次安排社會人員采取上門騷擾、在展廳門口堆放腳手架、堆砂石等方式不斷地尋釁滋事,從而造成損失上千萬元。 近日,佛山市盛寶行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下稱盛寶行公司)黃先生反映稱。



2016年9月,展廳電房變壓器出現故障,盧裕科怠於履行維修義務,盛寶行公司墊付維修費用,盧裕科至今仍拒付維修費。

據介紹,2008年6月1日,盛寶行公司與盧裕科雙方及案外人佛山市坤寶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順德分公司,簽訂瞭《租賃合同補充協議》,約定從2008年7月1日起由案外人承租盧裕科坐落於大良廣珠公路新松路段29號地塊及廠房改由盛寶行公司承租。

2017年8月30日,盛寶行公司向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判決該司與盧裕科雙方於2008年3月29日簽訂的《租賃合同》,及於2012年11月22日簽訂的《租賃合同補充協議》應繼續履行。

2018年1月4日,展廳門口被堆放泥土、沙、石。



5月台中西區高級月子中心推薦10日,盧裕科命令保安人員把鐵架搭在展廳兩個出入口。

廣東佛山一車行被堵,執法者和出租方被指有“茍且之嫌”

盛寶行公司的法律指出,雙方的經濟糾紛,可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誰有法理?誰該負多少責任或賠償多少?法院自有公斷。但是,在法院未作出判決前,采取堵門、堆泥土、打人等行為,已構成涉嫌尋釁滋事罪。對於影響盛寶行公司不能正常經營的行為,還構成涉嫌破壞生產經營罪。

上述《協議》簽訂後,盛寶行公司投入室內裝修費約82萬元,雙方穩定地維持瞭9年的租賃關系。

盛寶行公司認為,盧裕科的上述單方解除合同的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約,並對其公司的正常經營運作造成瞭極大的不良影響、侵犯瞭公司的合法權益。退一步而言,單就盛寶行公司遲於當月5日支付租金的行為而言,該行為未達到根本性違約的程度,也並非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盧裕科也未曾因此作任何催告,且退回盛寶行公司收到《律師函》次日立即支付的當月租金,綜合多年租賃關系的平穩存續,使人在日常意義上難以接受違約的判斷。



對於嫌犯仍逍遙法外,以上當地知名律師則表示,就目前所呈現的事實來看, 這簡直是對國傢創建法治社會、法治政府偉大方略的褻瀆,是對國傢法制的嚴重挑釁。 他同時呼籲:希望上級有關部門盡快關註和重視本案,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以更好地維護社會的和諧與安定,維護受害人的合法權利,彰顯國傢法律的尊嚴和權威!





漲租:為達目的不擇手段

2017年9月,盧裕科以租金偏低為由,要求從原來的75000元漲至130000-160000元,但被盛寶行公司拒絕。

9月20日,盧裕科命令保安人員把鐵架放置在展廳門口。

9月23日,盧裕科再次命令保安人員將兩堆沙石放置在展廳門口。

10月1日,盧裕科又命令社會人員將兩堆泥沙放置在展廳門口。

10月10日,盧裕科命令社會人員在展廳門口強行張貼招租紅紙。

廣東佛山一車行被堵,執法者和出租方被指有“茍且之嫌”

2018年1月4日,盧裕科命令社會人員將兩堆淤泥和石頭放置在展廳門口。

www.shangol.cn 發佈時間:2018/07/18 14:10:02

5月25日-29日,盧裕科讓第三方公司在整個展廳外搭建鐵架,堵塞展廳兩個門口,並用廣台中西區月子中心比較告橫幅把兩個出入口全部封閉。

曝光:媒體多次介入但嫌犯仍逍遙法外

據瞭解,以上事件發生後,廣東電視臺、南方電視臺等新聞媒體廣泛曝光。但截至目前為止,當地公安機關仍未對本案的涉嫌違法犯罪人員進行立案偵查。







訴訟:單方解除合同的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約

盛寶行公司展廳外台中南屯區月子中心推薦部現狀

2012年11月22日,雙方簽訂《租賃合同補充協議》。該《協議》約定:從2012年11月1日起,盛寶行公司隻承租盧裕科物業(大良廣珠公路新松路段29號)的展廳部分,面積約500平方米,每月租金75000元;租賃期至2021年2月28日結束。

質疑:執法者和嫌犯有明顯的 茍且 嫌疑



以上事件發生後,也引發瞭法律界人士的高度關註,有當地知名律師直稱,實在無法不說某些執法者和出租方有 茍且 之嫌。該律師告訴記者,出租方多次堆泥土、砂石、腳手架等行為,造成承租方無法經營,完全可以定性為涉刑事案件。根據新聞報道分析,他認為當地某些警員在整個事件過程中已涉嫌嚴重不作為、瀆職等。而涉不作為、瀆職的一個重要原因,應該是與出租方有著千絲萬縷的關聯,或被 打招呼 瞭。

2017年9月20日,展廳門口被堆放鐵架。

網友 反腐與維權 在其博客中發出《佛山 盛寶行 遭遇 黑侵 當地公安為何不管?》,該文稱, 有警不接、有案不立,究其原因,或是警力不足制約破案,或是作風慵懶知難而退,或是領導招呼束縛手腳,然而最根本的原因恐怕還是利益關系作祟,即沒能做台中西屯區月子中心到廉潔從警。

2017年10月10日,展廳門口被堆放沙、石。

對於本案的最新進台中西區月子中心展,我們將持續關註並跟蹤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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